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,联合国大会星期五通过草案,首次批准全球妇女,如果她们的国家政府拒绝办理性别歧视申诉,可以直接向联合国投诉,以进一步保障妇女的权利和地位。
经过41年的努力,妇女地位委员会今年制定了有21项条款的草案,然后由联合国大会审议和批准。草案主要内容是准许妇女个人或家庭以团体方式,向联合国提出申诉,指控有关人士或机构歧视妇女,联合国可以展开调查。
1979年12月,联合国大会通过清除所有对妇女歧视行为的议案,总共得到163个国家支持。根据议案,妇女在工作、薪酬、福利和安全的工作环境,均与男性享有同等权利。另外,议案又保障女性在参与政治活动时不受歧视,以及定下女性最低的结婚年龄,鉴于条约中没有订明有关国家拒绝处理妇女性别歧视申诉后,联合国可以提供的援助方法,妇女地位委员会则特别提出这个建议,以增加保护妇女的国际渠道。